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澳大利亞對木材進口商實施新的非法采伐法

時間: 2014-09-20 09:39 來源: 青島木材協(xié)會 點擊次數(shù): 4151

    2014年9月1日,澳大利亞農(nóng)林漁業(yè)部發(fā)布2014年第82號行業(yè)進口通關通告,從2014年11月30日開始對木材進口商實施新的非法采伐法。該通告是對2014年8月19日公布的2014第79號通告的更新,提供了更多的關于該部門正在采取的措施,以幫助企業(yè)適應新的要求。該非法采伐法主要影響進口某些管制的木材和木材產(chǎn)品進入澳大利亞的進口商。

    根據(jù)2012年禁止非法采伐法,進口非法采伐的木材和木材產(chǎn)品進入澳大利亞是刑事犯罪。根據(jù)禁止非法采伐2013年修正條例(條例),該法律的一個新增項目,將在2014年11月30日正式生效。從這日起,進口受管制的木材或木材產(chǎn)品(見條例附表1)的進口商,在進口這些產(chǎn)品之前,需要評估和管理木材被非法采伐的風險,這就是所謂的實施“盡職調(diào)查”。

    受管制的木材產(chǎn)品的海關關稅代碼為44、47、48及94章節(jié)。這包括大多數(shù)木材和木制品,如鋸材,膠合板,裝飾線條,木工板,膠合板,紙漿,紙張和木制家具。

    進口商還需要回答一個簡單的關于他們是否遵守盡職調(diào)查義務的聲明問題,這個聲明問題作為其向海關申報的全部進口聲明的一個部分。無論進口商對這個聲明問題回答yes或no,他們的貨物都不會在邊境被攔截。進口商需要注意的是,新的盡職調(diào)查要求適用于2014年11月30日后抵澳的全部進口木材,而不管訂單是在這個日期之前或之后下的。

    該部門認識到一些企業(yè)可能需要時間來適應這個新要求。出于這個原因,在該條例生效起的18個月內(nèi),該部門的重點是幫助進口商和加工企業(yè)達到條例的要求。

    在此期間,該部門將不尋求查處正在努力做正確事的企業(yè)。相反,其重點將放在與企業(yè)的合作上,確保他們有足夠的信息來了解和遵守盡職調(diào)查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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