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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采伐木材 廣東韶關(guān)四被告人獲刑

時間: 2015-12-16 10:18 來源: 韶關(guān)日報 點擊次數(shù): 2327

    受雇為他人做祠堂橫梁,合伙非法采伐香樟樹,4名被告人觸犯刑律后悔不已。近日,樂昌法院開庭審理了被告人成某德、于某華、于某圣、于某林犯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一案,依法分別判處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,緩刑5年,各并處罰金10000元至8000元不等。

    法院查明,2014年10月,被告人成某德伙同被告人于某華、于某圣、于某林在該市某鎮(zhèn)采伐香樟樹。經(jīng)鑒定被采伐的樹種為國家Ⅱ類重點保護植物香樟,株數(shù)2株,合計立木蓄積2.606立方米。

    法院認(rèn)為,4名被告人行為已構(gòu)成非法采伐國家重點保護植物罪,且屬情節(jié)嚴(yán)重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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